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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aru 發表於 2016-1-22 06:22 AM

四. 處罰方式

本帖最後由 Kanaru 於 2016-1-22 06:48 AM 編輯



四. 處罰方式

1.除了嚴禁項目外,其餘違規情況皆刪帖或關閉主題。

2.登記上 (累犯名單) 後再犯,將採一罪一罰,每帖-30分,或禁言禁訪。

3.如惡意灌水、複製回文,被發現,將刪除該會員的所有,灌水文、複製回文。

4.任何情況版主都有最高的裁決權,有權依情況加重或減輕罰則。

5.任何情況版主都可能刪帖或重罰,發帖前請詳讀版規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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