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店殺手」現身法院 兇惡嗆法官記者 蘋果日報240普通高速html5flash | 蘋果日報記者現身殺手 | |
tomt 訂閱 5 年前 時事新聞 | |
有「早餐店殺手」之稱的女子劉芳妤,近年分別到雙北近百家早餐店應徵員工,佯稱擁有豐富早餐店工作經驗,受聘後隨即故意擺爛被開除,再以業者沒她投保勞健保或違法解僱等理由,四處興訟索討勞資爭議調解金,其中一件劉女對北市「新田鰻味屋」餐廳提告求償薪資及精神慰撫金共21萬餘元案,一審判她敗訴,二審台北地院今開庭,法官請劉女陳報聲請傳喚證人姓名,劉女竟當庭嗆法官不尊重她,還揚言告記者。
劉芳妤2015年7月受僱於木楊旗子鰻味屋,也就是位於中山北路二段77巷的新田鰻味屋餐廳,短短2個星期就離職,事後她主張被以不當理由要求離職,向台北市政府勞動局申請勞資調解,2016年4月雙方調解成立,劉芳妤卻要求退回調解金,另提告請求薪資損失16萬元、精神慰撫金3萬元等共21萬5935元。
一審台北地院簡易庭審理時,法官採信新田鰻味屋辯詞,認定劉芳妤自己表示不習慣、不能勝任工作而自願離職,今年4月判劉芳妤敗訴,新田鰻味屋免賠。
劉芳妤不服提出上訴,二審台北地院今開庭,劉女出庭表示:「調解已經失效,因為違反人權、自由,這是《憲法》明定的!」法官正要諭知準備程序終結時,劉芳妤突然說:「等一下,我要聲請傳喚證人!」但劉芳妤要聲請傳喚的這名前同事,她只知道名字,不知其姓,法官心平氣和地說:「你要聲傳這名證人,你要負舉證責任,提出他的全名。」劉芳妤竟怒嗆:「我告訴你法官!我很尊重法院,請法官尊重原告。」法官也不禁反駁:「我只是問你要調查什麼證據,我有不尊重你嗎?」隨後諭知擇期再開庭。
庭訊結束後,記者追訪劉芳妤:「妳為什麼要到處應徵那麼多工作?」劉芳妤不願正面回答,反而高聲怒嗆:「我不許你拍喔!我會告你喔!」(李奕緯/台北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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