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莉討論區

標題: [太陽花學運3大案偵結 北檢起訴119人][新頭殼newtalk][2015年02月10日] [打印本頁]

作者: eynyboco    時間: 2015-2-10 12:39 PM     標題: [太陽花學運3大案偵結 北檢起訴119人][新頭殼newtalk][2015年02月10日]

新聞主題】:太陽花學運3大案偵結 北檢起訴119人
【新聞出處】:新頭殼newtalk
【發布日期】:2015年02月10日
【文章內容】:

新頭殼newtalk2015.02.10 林雨佑/台北報導

去年太陽花學運,發生318佔領立法院議場、324行政院流血驅離事件和411路過中正一。台北地檢署今(10)天一口氣將318、324、411共3大案偵結,分別依妨害公務等罪起訴林飛帆、陳為廷、魏揚、洪崇晏等多名學生,總計有119人被起訴。

去年3/18,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等人衝進立法院議場,開始為期24天的太陽花學運,期間發生324行政院流血衝突、411路過中正一分局事件,當初警方移送近200百名學生。

台北地檢署今天一口氣將318、324、411共3大案偵結。總計在318佔領立院部分,起訴林飛帆、陳為廷等22人、在323佔領行政院部分,起訴魏揚等93人,411路過中正一部分,起訴洪崇彥等4人,總計共有119人被起訴。

318部分,北檢表示,中研院研究員黃國昌等8人因為煽動群眾佔領立法院,有「煽惑他人犯罪」罪嫌,林飛帆則因衝撞警察和妨礙警察執行議場驅離,多加一條「妨害公務罪」。而立法院正門衝突的蔡丁貴則涉嫌「聚眾妨害公務之首謀罪」、「煽惑他人犯罪」。至於律師賴中強、學生賴品妤等30多人涉嫌妨害公務、毀損公物等罪嫌則處以不起訴處分。
324行政院部分,北檢表示指魏揚等人違反「煽惑他人犯罪」及「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無」罪嫌。
411路過中正一分局部分,北檢表示,洪崇晏涉嫌違反「集會遊行法」及「侮辱公務員及公署罪」。
全案源於國民黨立委張慶忠在去年3月17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以30秒的時間宣布完成《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委員會審查,引起社會譁然,林飛帆、陳為廷等數百學生隔天自發性地前往立法院外靜坐抗議,並在當晚衝入議場表達抗議,開啟24天的太陽花學運。
佔領議場後,激進派學生不滿佔領立院學生手段太溫和,3月23日晚間突然有200名學生轉移陣地闖入行政院,當時清大學生魏揚因出面拿麥克風講話,被認定為首謀。隨後,群眾增加至上千人,警方因而出動上千名警力,入夜後,以鎮暴水車驅離,並以警棍、盾牌與民眾推擠,導致上百名民眾因此血流如注,直到清晨5時才完全淨空。
學生於4月10日從議場出關落幕後,台大學生洪崇晏因不滿台北市中正一分局局長方仰寧違反承諾,隔天清晨仍驅離在立院靜坐的公投盟成員,並發出不予日後再申請路權許可公文,於11日晚間與上百人「路過」中正一分局。

【個人觀點】:總算有動作了, 想說以前這樣占領竟然沒事, 那以後豈不是一堆人模仿? 是該處罰. 每個人認知對的事件不同, 不然每每訴緒暴力.





作者: ccb1240a    時間: 2015-2-10 01:07 PM

本來就不會有事,王金平認證.不過攻佔行政院那票人就真的有事了.
作者: ss8625ss    時間: 2015-2-10 01:48 PM

看看國民黨在2004年臺灣(中華民國)總統大選之後   在凱達格蘭大道的暴動


作者: ideoched    時間: 2015-2-10 01:52 PM

起訴是一回事
是不是真的會受罰,又是另一回事
以現在民進黨得勢的情況
這起訴有可能只是表面,不一會兒就沒事了...
作者: airhaven    時間: 2015-2-10 02:10 PM

做做樣子罷了吧..反正最後一定都會沒事的啦
作者: Selephant    時間: 2015-2-10 02:37 PM

求仁得仁...
要想對抗國家機器
不吃一點苦頭
是沒有說服力的...
作者: oscar13    時間: 2015-2-10 03:57 PM

我也覺得最後應該會沒事啦
不然就是輕判


作者: kiraice    時間: 2015-2-10 04:02 PM

一群遲到了快一整年才關心服貿的人胡扯服貿30秒就通過了
這社會一窩風的現象真的很荒唐

就跟中共當政後要清掃紅衛兵一樣
綠衛兵一樣要再改造的
作者: lionet_tw    時間: 2015-2-10 05:00 PM

【新聞主題】:陳為廷反服貿衝撞警方遭起訴 林飛帆抱不平
【新聞出處】:民報
【發布日期】:2015年1月26日 下午3:36
【文章內容】:

(略)
林飛帆:『那我在這裡告訴檢方,你要嘛就把我們通通起訴,要嘛通通都不起訴!』

【新聞主題】:太陽花學運3大案偵結 北檢起訴119人
【新聞出處】:新頭殼newtalk
【發布日期】:2015年02月10日


UCCU。
作者: eynyboco    時間: 2015-2-10 05:13 PM

有沒有事, 我倒不大理, 但起訴是一定要, 不然一堆人有樣學樣.
作者: thanksbye    時間: 2015-2-10 05:36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幻影信長    時間: 2015-2-10 05:49 PM

如果連起訴都不能的話~那以後不就會常常發生一樣的事~
作者: 99202123    時間: 2015-2-10 05:54 PM

2016.別想出來選了..打人的警察辦了幾個?是找不道還是包庇?
作者: snack1234    時間: 2015-2-10 05:58 PM

對抗強權自然要付出代價
不過這些案底對他們而言  我認為是勳章就是了
繼太陽花學運之後  喚起青年民眾對政治議題的關注
就算日後遭到判刑 我會給他們一個掌聲
作者: zogol    時間: 2015-2-10 06:00 PM

鋒頭過了,絕對會秋後算總帳的。
作者: 陳怡堯    時間: 2015-2-10 08:42 PM

沒有速審速決的魄力,事過境遷再來重提舊事,已經淹沒在造神成功的民粹下,
起訴,懲罰,打擊再發的迫切性與必要性何在?
作者: s9020106    時間: 2015-2-10 09:05 PM

自己做的事當然要為自己負責!
不要以為隨意破壞會沒事!
作者: 綠茶王    時間: 2015-2-10 09:09 PM

本帖最後由 綠茶王 於 2015-2-10 09:10 PM 編輯

林. 陳 等人可能還有爭議

魏楊那個闖行政院 , 洪崇晏包圍警局 犯罪的就太過明顯了

一定要判 ! 重判 ! 言論自由不是無限上綱
作者: lovecylo    時間: 2015-2-10 09:34 PM

有沒有罪  是看家裡 有沒有錢吧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5-2-10 09:44 PM

畢竟不在現場,所以也不能多說什麼,就相信並尊重司法的判決吧!
不過應該最後還是會輕判吧!
作者: s22992905    時間: 2015-2-10 09:49 PM

是不是沒有溝通管道,還是我們的國家官員都是米蟲,只會吃飯,領薪水,讓學生都看不下去,該檢討,那抗議的人也有不對的地方,如果有了前例那是不是會大亂。
作者: macjoe168    時間: 2015-2-10 09:57 PM

這種證據清楚的違法事件要辦這麼久?? 我們的檢調單位是都在打混嗎?
作者: david12345678    時間: 2015-2-10 10:15 PM

做個樣子而已啦
那些超齡大學生根本不會有事
不過到底大學要念幾年啦
家境真的都很好耶
我都不敢延畢~畢業前大家都很積極在面試
感覺他們靠社運就可以養家活口了
作者: neal155455    時間: 2015-2-11 12:05 AM

說真的就讓事情快點結束

最好笑陳為廷為首的癡漢戰隊積極參加選舉

把太陽花當成擠進政壇的跳板

所以打從一開始就是別有目的

才不是為了人民發聲
作者: neal155455    時間: 2015-2-11 12:09 AM

david12345678 發表於 2015-2-10 10:15 PM
做個樣子而已啦
那些超齡大學生根本不會有事
不過到底大學要念幾年啦

他們有些已經是研究生

只是想靠社運提高知名度

然後參加選舉

選上就讓全民養他們這些不事生產的政客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15-2-11 12:43 AM

現在是要轉移李全教賄選的焦點吧
作者: j0951745194    時間: 2015-2-11 01:23 AM

本帖最後由 j0951745194 於 2015-2-11 01:27 AM 編輯

是該起訴 但是要一視同仁

學運違法 那傷人警察該不該辦
有沒有施法過當
大家找一下資料影片就知道

結果政府給了一個失望的答案...
查無此人...

幹 這是哪種偵辦標準!!!

本來違法都應該起訴
現在只起訴太陽花學運
卻不起訴那些鎮壓警察
該怎麼說 這種辦案手法你們能接受?
順便補充

我真的很懷疑
在這討論的人有多少人真的了解
太陽花學運的起因由來
還是你們只看到衝立法院這件事?
你們知道服貿影響多大嗎?
你們知道政府怎麼簽這個FTA嗎?
會去對比其他國家簽FTA的方法流程嗎?

這麼草率(我已經用字很客氣了)的流程
簽影響這麼大的協議

你們真的了解過嗎?

作者: dunk14    時間: 2015-2-11 09:39 AM

[attach]107067156[/attach]
[attach]107067251[/attach]
[attach]107067252[/attach]
這些學生們, 這些學運份子, 這些民主運動的參與者
恣意入侵行政院, 破壞公署(物)的行為固然應受到法律的制裁
但執政的馬政府, 以及真正握有實權的這些高官們, 甚至執法過當的警員們
相對地獲得什麼懲罰?! 完全沒有!!!!!
官還是官, 立委還是立委, 甚至還有50%的罷免高牆保護著他們
這公平嗎? 這正義嗎? 這還有是非對錯嗎? 前因後果是什麼?
顯然上從馬政府下至跟隨的文武百官還是不懂不了解我們民意的訴求
是啊, 你們任期屆滿4年, 8年, 口袋賺飽飽拍拍屁股走人
單服貿這個議題, 未來的後果是誰來承擔?! 會是你們這些待退的米蟲嗎? 是這些前途無限的年輕褶子們!!
舉教育為例就好, 光一個聯考改免試, 免試改甄試, 甄試改學測, 學測又改免試, 媽der....
搞得家長霧煞煞, 犧牲的是誰? 是這些無辜的小朋友們....
你們哪個官, 哪個沒腦子的教育學者出來鞠躬道歉自己無腦?!
就起訴吧, 民主終須付出代價, 但可悲的是, 你們既然學不會教訓, 人民只得用選票再次表達心中的不滿
歷史會永遠記載你們這些傲慢高官惡吏的嘴臉, 永遠你們會被人民所唾棄
[attach]107067253[/attach]

作者: yarks    時間: 2015-2-11 10:31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eynyboco    時間: 2015-2-11 08:15 PM

j0951745194 發表於 2015-2-11 01:23 AM
是該起訴 但是要一視同仁

學運違法 那傷人警察該不該辦

起因由來是另一件事, 不能因為一群人認為起因由來是政府造成就把行為合理化.

這是二件事.
作者: 悲衰的羅生門    時間: 2015-2-11 09:42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TheRedEye    時間: 2015-2-12 10:45 AM

悲衰的羅生門 發表於 2015-2-11 09:42 PM
我覺得只要是犯法了 就要付出代價..

問題在於有些人就是比其他人平等,犯法不用付出代價阿。

好比說愛國什麼來著的...好比說下令清掉現場記者、醫療的警界高層
作者: 84259242    時間: 2015-2-12 10:50 AM

雖然我支持他們的本意
但是方式不太支持 可是我也能體會他們的無奈
作者: a8931978    時間: 2015-2-12 11:19 AM

敢作就要敢當.不要又喊什麼政治迫害
作者: 查理斯多德    時間: 2015-2-12 11:34 AM

有此可見..檢方也是很聰明的~
如果早早起訴...那可想而知一定會被一群挺太陽花的民眾找麻煩..

反觀現在哪..隨著"陳為廷'的癡漢行為..以及"林飛帆"的荒繆言論..
一個壓力大就想摸"奶"另一個則是整天想吸大麻..且帶著一把尺..
到處丈量他人..只要稍有被指責便要別人先丈量自己
好像只有耶穌聖人才能譴責陳癡漢??..偏偏自己又特別愛譴責他人??{見鬼了}
如此荒唐行徑讓整個太陽花學運已經名符其實變成又臭又髒的"大腸花"...

而且以此等人品來追究學運前因後果的話.那當初霸占立院的居心是否可議??
大家覺得他們有高尚到可以代表民主發言嗎??還是覺得他們純粹想鬧事??
因此..此時起訴他們的時機剛剛好..相信現在不會再有一群民眾護航

說不定檢察官等的也就是這個時間點
作者: jh389    時間: 2015-2-12 02:25 PM

警察沒被懲處:官方認為他們無過失 要懲處什麼? 不爽請去提告 反正太陽花不乏律師跟法律人士(雖然看國內外的判例 大概都會敗訴 除非有人被打死或是打成殘廢 才有一絲絲可能勝訴)

哭夭警察打人  說什麼廢話 國家給警察權力讓他能視情況或聽命來行使武力確保公權力被執行而不被懲罰  都下令了當然要打人  

你可以指責政府爛 愛統一 我沒意見  但這種情況下你還哭夭警察為何使用武力不被懲處 我個人會說:過太爽了 連警察該幹什麼都不懂
作者: rsfreg    時間: 2015-2-12 02:49 PM

看好了
這個螞蝗間接地告訴各地方政府,

如果國民黨的人/白狼/愛國同心會鬧事不肯被驅離警方可以狠狠的海扁一頓




歡迎光臨 伊莉討論區 (http://www02.eyny.com/) Powered by Discuz!